我接受他人在欣赏高级艺术作品时持有优越感

有人认为,在欣赏备受赞誉的艺术作品时持有优越感是不妥当的,这种优越感只是在附庸风雅,并不符合某种“欣赏者的本真”。
但站在我的角度上,我完全可以接受他人在欣赏高级的艺术作品时持有有限的优越感。我不会对这种行为感到反感,如果一个人确实认可这部优秀作品,他也拥有对此表达优越感的有限自由。

这种优越感不应是无限度的,应当和说话人的实情匹配。如果一个人对某个艺术作品的内涵信手拈来,他的优越本不会为人鄙视;如果一个人真正喜好这个艺术作品,他可以持有“爱好者的优越”;如果一个人能挑选出好的作品附庸风雅,他也能持有“懂得附庸风雅者的优越”。

我为什么宽容持有优越感的人?因为即使是者附庸风雅,尚且不算容易了!更多的人连附庸风雅都选择了错误的对象,或是不愿对高级的艺术作品进行最基本的了解。
相对于那些连附庸风雅都做不好的审美平庸者,一个附庸风雅者至少付出了少量的精力。他指出了值得欣赏的艺术作品,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基本的接触,并且暗示了“文艺作品有高下之分”的正确观念。我想这值得少量的奖励。

退一步说,即使从功利的角度思考,对我喜欢的作品附庸风雅并持有优越感的人,也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被夺走任何东西,他们反而应该让我感到窃喜。
这就好比我是一个认真游玩的游戏玩家,当他人作弊并炫耀自己的成绩时,我应当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说明段位统计是不够真实的,而我比看上去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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