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他人在欣赏艺术作品时持有优越感

我的侧重点在于“我接受他人这么做”,而不是“我会这么做”。
我不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这种行为不好,而是因为我仍不够优秀。对于我想达到的水平,我还有很长的距离;而我已经配得的那部分“优越的权利”,也无法为我带来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有人认为,在欣赏备受赞誉的艺术作品时持有优越感是不妥当的,这种优越感是附庸风雅的表现,并不符合某种“欣赏者的本真”。
不过,于我而言,我完全可以接受他人在欣赏高级的艺术作品时持有有限的优越感。我不会对这种行为感到反感,如果一个人确实认可这部优秀作品,他也拥有对此表达优越感的有限自由。

需要强调的是,一个人在艺术鉴赏上持有的优越感,应当和他的审美水准相匹配。如果一个人对某个艺术作品的内涵信手拈来,他的优越本不会为人鄙视;如果一个人真正喜好这个艺术作品,他可以持有“爱好者的优越”;如果一个人能挑选出好的作品附庸风雅,他也能持有“懂得附庸风雅者的优越”。

我为什么宽容持有优越感的人?因为即使是附庸风雅式的优越,尚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更多的人连附庸风雅都选择了错误的对象,或是不愿对高级的艺术作品进行最基本的了解。
相对于那些连附庸风雅都做不好的审美平庸者,一个附庸风雅者至少付出了少量的精力。他指出了值得欣赏的艺术作品,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基本的接触,并且暗示了“文艺作品有高下之分”的正确观念。我想这值得少量的奖励。
与此同时,作为一个不发表但浏览评论的音乐软件使用者,我认为比起持有优越感的人们,过度反对优越感的人更多的污染了社群环境。我完全不会对“听XX的人比听YY的人有品位”这样的评论产生反感,而是认为“听个歌还有优越感了”这样的反驳更加令人不适(这些言论蕴含了更多的戾气和负面的理中客之感)。

即使从功利的角度思考,对我喜欢的作品附庸风雅并持有优越感的人,也没有对我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被夺走任何东西。
我反而应当为他们的存在感到窃喜。这就好比我是一个认真游玩的游戏玩家,当他人对自己的水平虚张声势乃至是作弊获取成绩时,我应当为此感到高兴。这说明整体的段位统计是不够真实的,而我比看上去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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