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合理和正确是两码事。“合理”,即“合乎道理”。存在即合理,意指所有的既有事物都符合自然与社会的运转规律。我们不应该错误地使用这句话,为一些合理而不正确的事物开脱。例如,一名反社会者人格的形成是合理的——这可能是他的童年经历或者某些生理因素所致,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他的后续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并不代表那些行为是正确的。合理和正确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关联。
既然合理和正确是两码事,那么理解和认同也应是两码事。理解永远是好事,任何事情都值得被理解,那些常人眼里“不可理喻”的事往往更值得理解(因为它们提供了更新颖的思维素材),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是越多越好的。但是,并非所有事情都值得认同,只有正确的事值得认同。
智慧就是理解全部,并认同正确的部分。这二者都不可或缺。有的人能明辨是非,却缺乏对事理的认识,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显而易见”,而错误的事“不可理喻”——这实用而言倒是无可厚非。但个人仍认为理解是十分重要的,要乐于去理解各种正确或错误、显然或不显然的事。在说理中,“理解但不认同”也是一种极有力的观点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