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制度长期以来饱受诟病,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二者:①购房者要为“不独属自己”的面积买单,这在直觉上很荒谬;②公摊的设置增加了模糊性,产生了各方攫取利益的空间,可能造成购房者权益的损失。但个人认为,公摊制度在理想条件下是一个具有优点的制度,并不像许多人眼中那么不堪。但也不可否认,这种好处只在理想条件下存在。
公摊制度的本质是“强制开发商多收一部分钱来建设公共区域,并使购房者拥有更多获得感”,而这一说法的大前提是“得房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得房率过高反而会影响居住体验”。相对于没有公摊制度而言,公摊制度一定程度上为开发商正常建设公共区域提供了动力,因为公共区域的面积也在名义上为开发商提供了利益。这降低了开发商为牟利而病态扩大居住面积、破坏楼盘品质的动力,也阻止了消费者一味追求得房率的可能。换言之,理想角度下的公摊制度是一种家长制度,对开发商和购房者实施了双向引导。公摊最终对购房者的获得感影响是好是坏,很大程度上受到家长水平的影响;与此同时,个体对获得感的感知差异较大,也很难作出准确衡量。
公摊制度的取消几乎不会导致房价更便宜,因为不变的不是房屋的单价,而是房屋的总价。例如有单价1万每平米,房本面积120平米,居住面积100平米,总价120万的商品房一套,当公摊制度取消,并不意味着房屋总价会变成1*100=100万,而更可能意味着房屋单价会变成120/100=1.2万每平米(简单而言)。或许可以说,取消公摊有可能导致房屋价格有小幅度的降低(只是理论上的可能),这一部分大概便可以解释成“原本要求开发商强制收来建设公共区域的钱”(从结果来看,也就是公摊单价*房本面积-取消公摊后的单价*实际面积)。
根据上文的逻辑,公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促进消费的目的。以最简化的模型看待,当购房者想要购买“8分贵,8分大,8分好”的房子时,他只能买到“10分贵,8分大,10分好”的房子(数字仅起到定性作用)。也就是说,公摊制度要求购房者必须为了“多2分好”而“多2分贵”,这也算是一种促进消费的手段。
综上所述,公摊与否不与价格涨跌有固然关联。公摊是一种家长制度,在理想条件下有助于购房者获得感的提升,但在非理想条件下也可能损害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