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的错位

社会的评价体系常常给予“历史价值”很高的权重。例如说,汉谟拉比法典会出现在教科书的重要位置中,而各个现代国家的现行法律则并不会如此——尽管后者在实用角度显然更为领先。这样的评价体系固然存在一定合理性,当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享受文明成果时,我们确实需要给予这些“巨人”一个有分量的评价,毕竟“巨人”的诞生仍是更加难得的。

然而,对于现代欣赏者而言,这种“里程碑”式的评价体系似乎存在一个很大的弊端。经典作品的实用价值难免随时间推移而不同程度地衰减,这也就导致了一种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的错位。当我们以实用导向去拜读经典作品时,其结果可能并不理想。而那些近年来质量上乘的作品,是有很大概率领先于数百年前的经典之作的。即便这些作品没有什么革命性创新,但它们常常能做到在内涵上前进一些,在效率上提升一些。

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是两套不同的评价体系,而大部分人需要的是实用价值高的作品。可惜的是,我们缺乏权威的、以使用为导向的推荐体系,而那些以历史价值为导向的榜单,其参考意义甚至可能不及零散的个人推荐或网络评分。

总而言之,我们至少有理由意识到,在追求实用价值时,参考历史价值是不可取的。许多经典作品的实用价值已随时代变迁大幅消减,盲目崇拜经典反而可能背离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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