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书不宜过度使用意译

为什么语法书要使用意译?因为一些语法的直译并不符合中文的逻辑,出现在中文中并不合适。换言之,语法书所给出的中文解释,其第一优先级是翻译的合适和规整性,而不会优先考虑学习者学习语法时的实际效率。尽管这种规整性有其意义,但对于语法书的使用者而言,尤其是对于那些注重逻辑的使用者而言,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以日语为例,「Vても知らない」在N1蓝宝书中的解释为“如果(你)继续……的话,我可不管了”“如果再……的话,可就……”。这显然是一种意译,前一种翻译在我看来甚至已经属于超译了。“这个语法怎么会是这个意思?”这是一件需要思考一下才能反应过来的事情,且你多半会下意识借助直译作为理解日语和意译桥梁(除非你打算把这个语法当作整体记住,但我认为这是一种能称得上极其错误的做法)。

如果选择更接近直译的译法,这则语法大概可以翻译成“……(是否会发生)也不知道”,或稍微意译一些,“哪天……也不知道”。这样的翻译明显体现出了“も”和“知らない”的存在。这种直译的翻译方式,能够方便读者将语法拆解成小元素进行理解。尽管直译产生的说法在中文里往往并不“特别规整”,但以直译的方式理解语法可以加强学习语感和逻辑性。

再以英语为例,”too … to …”在中文教科书中几乎总是会采用“太……而不能……”这样的解释。暂且不提这样的翻译放在中文中也十分生硬,难免有语言学习者在接触这一语法之处会下意识产生这样的疑问:明明是“to”,为什么是“不能”?

此时,试着将个语法换成直译,大概可以说成是“(某种状况)太……,(对于)……”,或试着切换一下语序,“(对于)……,(某种情况)太……”。个人认为,在学习语法的过程中,这种解释方式是更好更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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