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疑的是,艺术的最终目的是人的福祉。艺术作品是否优秀,其根本在于艺术作品是否能较好的实现这一目的。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艺术创作者应始终应该把人文内涵放在首位。
但当然,艺术技法作为承载人文内涵的手段,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好的艺术技法,理论上拥有承载更好人文内涵的可能性。要想拓宽人文内涵的表达可能,就要提升艺术技法。当艺术技法落后于人文内涵,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想说说不出”的感觉。
我们当然希望艺术技法越高超越好,人文内涵越丰富越好,但在现实中,提升艺术技法和人文内涵都是需要消耗时间与精力的。艺术技法来源于该特定领域的系统性训练,人文内涵则来自于生活中的感受与思考。
在我看来,艺术技法不宜冗余,艺术技法与人文内涵相匹配是十分重要的。使用简单的艺术技法,并穷尽这种技法的潜力进行人文内涵的表达,将人文内涵传至更广泛的受众,这样的作品会成为大众经典。探索复杂的艺术技法,并试图找到这种技法能承担的独特人文内涵,拓宽艺术表达的上限,这样的作品会为历史标杆。它们同样是值得赞誉的。
而与之相反,使用高级的艺术技法表达低级的人文内涵,则不是一种应受鼓励的行为。高级的艺术技法必然伴随着创作者更多的学习成本,以及欣赏者更多的理解成本。空有艺术技法,而没有与之匹配的人文内涵,这样的作品是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的,是对减法艺术的违背。创作者本可以将一些精力分配至人文素养的提升,从而创作出更高质量的作品。
总而言之,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要从人文内涵入手,探索人文内涵本身的表达方式。当感到被表达能力限制时,则也有必要寻求艺术技法的提升。我们不需要为艺术技法的困难而对艺术创作望而却步,更应切忌沉迷于艺术技法这种手段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