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出于不同的目的,人们往往会对乐器进行不同的种类。
个人认为,出于“在扒谱或编曲时对乐器组成有个宏观认识”这一目的,可以将乐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划分。
一、无音高乐器
无音高乐器往往是打击乐器。尽管这些乐器的的打击声事实上存在“音高”,但它们不承担音高功能,仅承担节奏功能。
二、负责旋律的有音高乐器
1.主要旋律
在一个音乐片段中,居于主要地位,最容易被听众捕捉到和产生记忆点的是主要旋律。
2.次要旋律
相对于主旋律,处于次要地位,但仍以长旋律形式与主旋律进行对话或互补的是次要旋律。例如,在一首人声演唱乐曲中,有一段钢琴与人声进行配合,它便可以被视为次要旋律。
3.辅助旋律
以旋律的形式进行表现,并对主旋律进行装饰和加花的短旋律是辅助旋律。
三、负责和声的有音高乐器
1.低音基础
一些乐器通过低音奠定和声骨架。贝司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乐器。需要注意,即便贝司演奏的是单音,它也仍应被视为一种和声乐器。
2.具体和弦
一些乐器通过分解或柱式等各种方式,直接演奏的和弦结构,且往往涉及和弦的多个音。
3.铺底
铺底是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下,配合和声的长音或重复音形。
由此,大部分常见音乐中的乐器都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