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希望被当作残疾人

对于自身残疾的事实而言,世人的态度似乎鲜明的分为两个派别。一派人希望尽可能隐藏自己残疾的事实,希望被他人完全当成健全人对待。当他人投以特别关照时——即便是偏正向的怜悯或帮助的意图,这类人也可能产生某种“我被特殊对待了”的反感心理。

相对而言,另一派人则希望展露自己残疾的事实,以期得到应有的帮助与关怀。这就好比说,当你告知别人你存在视力障碍时,别人便会在你经过时有意为你让些路。如果说前一类人更加在意自尊,那么后一类人则更加在意实在的便利,而我显然属于后一类的范畴之中。

我是偏盲患者,相对于可以借助器具直观表示表现残疾身份的全盲或轮椅者而言,偏盲是一种更难被直观认知的隐性残疾。对于这类残疾而言,“展示残疾与否”也将带来更大的区别。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完全隐藏自身的残疾身份——但你是否真正应该做出这种选择?

对我而言,持有“大方展示残疾”的想法,并非出于“接受关怀的效益大于保持自尊的效益”。事实上,我完全不认为持有这类“自尊”能带来任何效益。在我看来,残疾人选择展露残疾,以期从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帮助,这完全应当被视作一个良好社会的应有之义了。

不可否认,在人口素质处于很低水平的阶段,确实存在一些低素质个体耻笑残疾人的情况。在我看来,这类个体的素质已经低到了无法可想的程度,我们几乎总是没有必要为了避免这种伤害而选择因噎废食。但必须强调的是,假如有人果真因此陷入了习得性无助的境地,那也显然不是他们的过错。

归根结底,是社会应该为残疾人创造“展露残疾,并以此获得帮助”的轻松环境,而不是残疾人需要依靠勇气或毅力去艰难实现这种状态。尽管社会对各种残疾的整体认知和关注并没有到达一个令人满意的程度,但我们仍可以期待社会发展使之向好。

滚动至顶部